
凡向第十八届省运会爱心支持的企业,不论数额巨细,我们均表示热忱欢迎与感谢。同时,我们还将对支持单位通过下列方式给予荣誉和宣传回报,以彰显您的爱心善举。
一、合作伙伴(赞助金额300万)
1.官方荣誉回报
(1)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合作伙伴”称号,在省运会、老健会赛事氛围营造中,在经市筹委会批准的方案内,尽可能体现企业名称和LOGO。
(2)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荣誉单位”及“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特别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企业负责人“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爱心大使”称号。
(3)邀请企业负责人担任省运会市筹委会荣誉委员。
(4)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运动会开、闭幕式并在贵宾席就座。
2.无形资产权益回报
(1)允许将企业标志与省运会、老健会会徽、吉祥物并用,形成组合徽记,经市筹委会审核确认后,可在企业营销活动、市场推广活动中使用。
(2)授予企业产品“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官方指定产品”。
3.单项比赛广告回报
(1)在单项比赛背景板、电子显示屏、现场广播中体现企业名称或LOGO(具体以单项比赛现场执行为准)。
(2)三明市举办的各单项比赛现场,拥有固定广告位2个。
(3)省运会10个单项赛事秩序册中,各提供两页整版插页广告。
(4)可与市筹委会协商冠名两个单项比赛,并享有相应比赛冠名权益回报。
①享有一个单项比赛的冠名权,赛事名称为:“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杯**比赛”,并在比赛主背景板体现冠杯名。
②在所冠名的单项比赛现场,拥有广告位4个。
③邀请企业负责人为所冠名单项比赛的获奖运动员颁奖。
④在该单项比赛秩序册中,设置2页企业广告宣传版面。
4.开、闭幕式广告回报
(1)在省运会开、闭幕式场馆,各提供广告位8个。
(2)可在场外设置企业展销专区进行促销或形象推介(具体位置与形式根据企业需求和场馆实际条件商议确定)。
5.印刷品广告回报
(1)在门票背面体现企业LOGO。
(2)在总秩序册、单项秩序册等运动会刊物中,提供内页整版宣传版面。
(3)在省运会有关证件上体现企业名称或LOGO。
6.媒体宣传回报
(1)新闻发布会:市筹委会举办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赞助企业签约仪式,邀请福建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市筹委会领导为企业负责人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合作伙伴”及“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特别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2)媒体广告:围绕企业支持政府公益事业、展现企业社会责任等主题,安排市级媒体及部分商业合作网站进行专访报道。电视媒体:省运会、老健会期间,在电视台相关宣传报道中予以体现。平面媒体:在福建省、三明市主要报纸媒体发布列名感谢及专版专访。
7.VIP招待计划
(1)赠送开、闭幕式贵宾席位4个(含证件)。
(2)赠送开幕式普通区域门票100张(可用于组织企业员工方阵)。
(3)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由筹委会统一安排入住指定接待酒店。
(4)为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提供车辆通行证。
(5)赠送省运会、老健会精美礼品及纪念品。
8.市区及户外广告回报
按市筹委会统一安排的计划进行市区及户外广告宣传。
备注:所有广告投放内容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户外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回报细则将根据赞助企业实际需求,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二、赞助商(赞助金额200万)
1.官方荣誉回报
(1)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赞助商”称号,在省运会、老健会赛事氛围营造中,在经市筹委会批准的方案内,尽可能体现企业名称和LOGO。
(2)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3)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运动会开、闭幕式并在贵宾席就座。
2.无形资产权益回报
(1)允许将企业标志与省运会、老健会会徽、吉祥物组合使用,形成组合徽记,经市筹委会审核确认后,可在企业营销活动、市场推广活动中使用。
(2)授予企业产品“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官方指定产品”称号。
3.单项比赛广告回报
可选择10个单项比赛现场拥有广告位5个;可与市筹委会协商冠名一个单项比赛,并享有相应比赛的冠名权益回报。
4.开、闭幕式广告回报
(1)在省运会开、闭幕式场馆,各提供广告位6个。
(2)可在场外设置企业展销专区进行促销或形象推介(具体位置与形式根据企业需求和场馆实际条件商议确定)。
5.印刷品广告回报
(1)在门票背面及相关工作证件上体现企业名称或LOGO。
(2)在总秩序册、单项秩序册等运动会刊物中,提供插页整版宣传版面。
6.媒体宣传回报
(1)新闻发布会:市筹委会举办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赞助企业签约仪式,邀请福建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市筹委会领导为企业负责人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赞助商”及“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2)媒体广告:围绕企业支持政府公益事业、展现企业社会责任等主题,安排市级媒体及部分商业合作网站进行专访报道。电视媒体:省运会、老健会期间,在电视台相关宣传报道中予以体现。平面媒体:在福建省、三明市主要报纸媒体发布列名感谢及专版专访。
7.VIP招待计划
(1)赠送开、闭幕式贵宾席位2个(含证件)。
(2)赠送开幕式普通区域门票50张。
(3)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由市筹委会统一安排入住指定接待酒店。
(4)为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提供车辆通行证。
(5)赠送省运会、老健会精美礼品及纪念品。
8.市区及户外广告回报
按市筹委会统一安排的计划进行市区及户外广告宣传。
备注:所有广告投放内容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户外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回报细则将根据赞助企业实际需求,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三、特别支持单位(赞助金额100万)
1.官方荣誉回报
(1)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贡献单位”称号。
(2)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运动会开幕式并在贵宾席就座。
2.无形资产权益回报
(1)经市筹委会授权,省运会、老健会吉祥物、标识、会歌,可用于企业对外宣传、企业广告、产品包装等。
(2)授予企业产品“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官方指定产品”称号。
3.单项比赛广告回报
可选择5个单项比赛现场各拥有广告位5个;可与市筹委会协商冠名一个单项比赛,并享有相应比赛的冠名权益回报。
4.开、闭幕式广告回报
(1)在省运会开、闭幕式场馆,各提供广告位4个。
(2)可在场外设置企业展销专区进行促销或形象推介(具体位置与形式根据企业需求和场馆实际条件商议确定)。
5.印刷品广告回报
(1)在单项秩序册中提供1页整版彩页宣传。
(2)在门票、工作证件背面设置的赞助企业LOGO专区中予以体现。
6.媒体宣传回报
(1)新闻发布会:市筹委会举办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赞助企业签约仪式,邀请福建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市筹委会领导为企业负责人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贡献单位”牌匾。
(2)电视媒体:省运会、老健会期间,在电视台相关宣传报道中予以体现。平面媒体:在福建省、三明市主要报纸媒体发布列名感谢及专版专访。
7.VIP招待计划
(1)赠送开、闭幕式嘉宾席位2个(含证件)。
(2)赠送开幕式普通区域门票20张。
(3)为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提供车辆通行证,由市筹委会统一安排入住指定接待酒店。
(4)赠送省运会、老健会精美礼品及纪念品。
8.市区及户外广告回报
按市筹委会统一安排的计划进行市区及户外广告宣传。
备注:所有广告投放内容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地方户外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回报细则将根据赞助企业实际需求,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四、独家供应商(赞助金额50万)
1.官方荣誉回报
(1)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支持单位”牌匾。
(2)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运动会开幕式并在嘉宾席就座。
2.无形资产权益回报
(1)经市筹委会授权,省运会、老健会吉祥物、标识、会歌,可用于企业对外宣传、企业广告、产品包装等。
(2)授予企业产品“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官方指定产品”称号。
3.单项比赛广告回报
可选择在省运会5个单项比赛各设置广告位2个。可与市筹委会协商冠名一个单项比赛,并享有相应比赛的冠名权益回报。
4.开、闭幕式广告回报
(1)在省运会开、闭幕式场馆,各提供广告位2个。
(2)可在场外设置企业展销专区进行促销或形象推介(具体位置与形式根据企业需求和场馆实际条件商议确定)。
5.印刷品广告回报
可选择5个单项比赛秩序册中各提供1页整版插页广告。
6.媒体宣传回报
市筹委会举办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赞助企业签约仪式,在省、市级主要报纸媒体上,各发布1次特别鸣谢公告。
7.VIP招待计划
(1)赠送开、闭幕式嘉宾席位2个(含证件)。
(2)赠送开幕式普通区域门票10张。
(3)为企业负责人出席开、闭幕式提供车辆通行证。
(4)赠送省运会、老健会精美礼品及纪念品。
五、非独家供应商(赞助金额10万)
1.授予企业“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指定产品”
2.邀请企业负责人出席运动会开幕式并在嘉宾席就座。
3.在省运会开幕式提供广告位1个,并可选择5个单项比赛现场各设置广告位1个。
4.在省、市级主要报纸媒体上,以集体列名形式发布祝贺公告。
5.赠送开幕式普通区域门票5张及省运会、老健会精美礼品、纪念品。
6.省运会开幕式入口处设置荣誉纪念墙,所有赞助企业名称集体列名展示。
六、热心支持单位
赞助金额:人民币1万元--10万元
1.颁发“福建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和第十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热心支持单位”牌匾;
2.赠送省运会开幕式门票3张,赛事门票10张;
3.省运会开幕式现场广告板1块,省运会2个比赛现场广告牌各1块;
4.开幕式当天《三明日报》专版列名鸣谢;
5.省运会开幕式入口处设置荣誉纪念墙,集体出现所有赞助企业名称。